江苏省被正式列为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省

    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,江苏省被正式列为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省。

    江苏省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建设,把它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载体,明确提出了“发展循环经济,建设生态省”的战略任务。江苏省还组织清华大学、南京大学等单位致力于江苏省循环型农业、循环型工业、循环型三产和循环型社会的研究工作,分别编制出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规划。在此基础上,江苏省环保厅编制了《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。为确保全省循环经济建设目标的实现,江苏省还确立了经济增长、城乡居民收入、能耗、污染物排放强度、高新技术贡献率等16项循环经济建设的指标。同时,确立了全省循环型农业、循环型工业、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的27项重点工程项目。

    为加快推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进程,江苏省还选择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和企业、园区、社会不同层面,确定了108家省级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,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。

    国家环保总局在批准江苏省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省的复函中,希望江苏省根据《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提出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、建设目标、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,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体系,全面推进循环型农业、循环型工业、循环型服务业、循环型社会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,尽快建立起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。江苏省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,争取尽快出台《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办法》,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、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,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,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,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,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